Cefazolin
| 證據等級: L4 | 預測適應症: 8 個 |
目錄
## 藥師評估報告
Cefazolin:從細菌感染到感染性中耳炎
一句話總結
Cefazolin 是第一代頭孢菌素類注射抗生素,香港已有 3 張上市許可證。 TxGNN 模型預測它可能對感染性中耳炎 (Infectious Otitis Media) 有效。 目前有 1 個相關臨床試驗登記(未確認使用 cefazolin)和 3 篇間接文獻,尚無直接證據,建議先 Hold。
快速總覽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預測新適應症 | 感染性中耳炎 (Infectious Otitis Media) |
| TxGNN 預測分數 | 99.44% |
| 證據等級 | L4 |
| 香港上市 | ✓ 已上市 |
| 許可證數 | 3 張 |
| 建議決策 | Hold |
為什麼這個預測合理?
Cefazolin 是第一代頭孢菌素,透過結合青黴素結合蛋白 (PBP) 來抑制細菌細胞壁合成。DrugBank 的作用機轉欄位目前缺資料,以上說明來自一般藥理知識。
中耳炎的急性化膿型多由細菌引起,所以作用於細胞壁的 β-內醯胺類抗生素在機轉上有合理性,鏈球菌與葡萄球菌也在 cefazolin 的涵蓋範圍內。
不過有幾個明顯限制:
- 對中耳炎常見的流感嗜血桿菌 (H. influenzae) 和卡他莫拉菌 (M. catarrhalis) 涵蓋有限。
- 只有注射劑型,不適合一般門診中耳炎的常規治療。
因此 0.9944 的高分較可能反映知識圖譜中與其他抗生素、中耳炎的關聯,不等於臨床有效性。
臨床試驗證據
| 試驗編號 | 階段 | 狀態 | 人數 | 主要發現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NCT01511107 | Phase 2 | 已終止 | 520 | 比較 6–23 個月幼兒急性中耳炎的 5 天短療程與 10 天標準療程抗生素。未確認試驗藥物是 cefazolin,且無結果支持本藥,不能視為直接證據 |
文獻證據
| PMID | 年份 | 類型 | 期刊 | 主要發現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877649 | 1977 | Review | Southern Medical Journal | 回顧頭孢菌素在兒科感染的應用,特別是對青黴素過敏者,屬一般性背景資料 |
| 3742953 | 1986 | Review | Clinical Pharmacy | Stevens-Johnson 症候群的病例與文獻回顧,病童因中耳炎等感染用過抗生素,與 cefazolin 療效無直接關係 |
| 39567876 | 2025 | Case report | Annals of Otology, Rhinology, and Laryngology | 探討 ceftazidime + cefazolin 經驗性治療兒童 Gradenigo 症候群(急性中耳炎的罕見併發症),僅為病例報告 |
香港上市資訊
| 許可證號 | 品名 | 廠商 |
|---|---|---|
| HK-64519 | STAZOLIN POWDER FOR SOLUTION FOR INJECTION 1G | KAI YUEN PHARMACEUTICAL CO |
| HK-34125 | CEFAZOLIN FOR INJ 1G (YUNG SHIN) | YUNG SHIN CO LTD |
| HK-47264 | CEFAZOLIN SODIUM FOR INJ 1G | THE UNITED LABORATORIES LTD |
安全性考量
安全性資訊請參考原廠仿單。
結論與下一步
決策:Hold
理由:
- 這個預測目前只有模型分數和間接證據支持。唯一的試驗未確認使用 cefazolin,文獻多為回顧、病例報告或以 cefazolin 為對照藥。
- 藥物僅有注射劑型,且對中耳炎主要致病菌的涵蓋有限,臨床上難以取代現行口服首選藥物。
若要推進需要:
- 取得香港衛生署仿單,確認核准適應症、警語與禁忌症。
- 補齊 DrugBank 的作用機轉資料。
- 確認 NCT01511107 的實際試驗藥物,並搜尋直接評估 cefazolin 的中耳炎臨床研究。
- 評估是否優先探討化膿性中耳炎:有一項 1982 年 cefmetazole 對 cefazolin 的人體對照研究,是目前最接近直接的臨床訊號,但設計與結果仍待查證。
- 其餘預測適應症(中耳疾病、慢性中耳炎、耳咽管炎、非化膿性與過敏性中耳炎)證據更弱或機轉不符,不建議優先投入。
本報告結果僅供研究參考,不構成醫療建議;老藥新用候選需經過臨床驗證才能應用。
免責聲明
本內容僅供研究參考,不構成醫療建議。 所有老藥新用預測結果需經過臨床驗證才能應用。